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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公司法出台,五年后不实缴完会怎样?

发布:2024-02-01 18:23,更新:2024-05-16 07:00

到期未实缴

1.公司的发起人、股东虚假出资,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

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,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

改正,可以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

2.情节严重的,处以虚假出资或者未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

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

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需要减资或是注销的可以咨询广东新财财税咨询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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